職位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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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嚴格遵守項目部的規章制度、管理條例和各項規定,持證上崗,對本崗位工作負直接責任。
2.熟練掌握本崗位工作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操作技能,熟悉所使用吊裝設備的工作性能和操作方法,做到按規范要求施工,按標準化要求作業,不違章操作,不野蠻施工。
3.負責本項目施工現場設備、構配件、成品、半成品和各種原材料的垂直起吊運輸工作;負責配合機械修理工對吊車進行檢查、檢修、維護和保養,并參加吊車大、中、小修后的驗收工作。
4.每日作業前應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并認真檢查施工作業環境,發現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要立即采取有效糾正措施,必要時應暫停施工并向有關人員匯報,待隱患處理完畢后再行操作作業。
5.起重作業前,必須檢查鋼纜繩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制動器、液壓裝置和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可靠、靈敏,防止吊車各工作部件帶病運行。
6.司機應與指揮人員密切配合,服從指揮人員的信號指揮,操作前響鈴示警;吊運過程中,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應予服從,待查明原因后,方可繼續操作;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7.吊車只能垂直起吊重物,嚴禁拖拽尚未離地的載荷,要杜絕側載;起吊物件前應先觀察捆縛是否牢固,繩索經過有棱角、快口處應設襯墊,吊位重心要準確,不許物件在受力后產生扭曲、傾斜等現象。
8.吊車在工作時,嚴禁進行檢修和調整;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吊車司機不得離開工作崗位;工作完畢,吊鉤和吊臂應放在規定的穩妥位置,并將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9.執行交接班制度,當班司機認真填寫當日設備運行情況記錄交給接班司機;接班司機應認真查看行車記錄并聽取當班司機的口述情況,雙方均應履行交接簽字手續。
10.積極參加項目部組織的技術技能培訓,自覺加強業務學習,熟練掌握所使用設備的操作要領,不斷提高自身的勞動技能和操作水平。
2.熟練掌握本崗位工作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操作技能,熟悉所使用吊裝設備的工作性能和操作方法,做到按規范要求施工,按標準化要求作業,不違章操作,不野蠻施工。
3.負責本項目施工現場設備、構配件、成品、半成品和各種原材料的垂直起吊運輸工作;負責配合機械修理工對吊車進行檢查、檢修、維護和保養,并參加吊車大、中、小修后的驗收工作。
4.每日作業前應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并認真檢查施工作業環境,發現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要立即采取有效糾正措施,必要時應暫停施工并向有關人員匯報,待隱患處理完畢后再行操作作業。
5.起重作業前,必須檢查鋼纜繩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制動器、液壓裝置和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可靠、靈敏,防止吊車各工作部件帶病運行。
6.司機應與指揮人員密切配合,服從指揮人員的信號指揮,操作前響鈴示警;吊運過程中,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應予服從,待查明原因后,方可繼續操作;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7.吊車只能垂直起吊重物,嚴禁拖拽尚未離地的載荷,要杜絕側載;起吊物件前應先觀察捆縛是否牢固,繩索經過有棱角、快口處應設襯墊,吊位重心要準確,不許物件在受力后產生扭曲、傾斜等現象。
8.吊車在工作時,嚴禁進行檢修和調整;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吊車司機不得離開工作崗位;工作完畢,吊鉤和吊臂應放在規定的穩妥位置,并將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9.執行交接班制度,當班司機認真填寫當日設備運行情況記錄交給接班司機;接班司機應認真查看行車記錄并聽取當班司機的口述情況,雙方均應履行交接簽字手續。
10.積極參加項目部組織的技術技能培訓,自覺加強業務學習,熟練掌握所使用設備的操作要領,不斷提高自身的勞動技能和操作水平。
工作地點
地址:銀川金鳳區萬科翡翠公園D區44-2-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