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202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有關要求,我縣于6月上旬對全縣事業單位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現將教師及事業編制警務人員資格復審合格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6月14日—6月16日(3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如反映公示對象存在問題,可采取寫信、打電話等方式,向海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舉報。接受電話舉報和來訪舉報,時間為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來信請寄:海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303辦公室
舉報電話:0955-4011954 4011528
為方便對舉報問題進行核查,舉報人在舉報問題時,應提供具體舉報事實或線索,并留下姓名、住址、聯系電話。我局將對所舉報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并對舉報人。若所舉報問題屬實并影響面試,將取消被舉報人參加面試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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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縣202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復審合格公示名單(教師及事業編制警務人員)
海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3年6月14日
原標題:海原縣202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公示(教師及事業編制警務人員)
文章來源:http://www.hy.gov.cn/xwzx/tzgg/202306/t20230614_4146213.html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