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職業技術學院寧夏開放大學是隸屬于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的一所多門類、多學科的綜合性公辦高等學校,是寧夏首所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技術學院,首批進入全國200所優質高職院校立項建設單位,獲批全國56所“雙高計劃”建設單位。現為教育部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全國“首批職業院校數字校園建設實驗校”,寧夏首批“互聯網+教育”示范校,是國家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國家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國家級職業學校校長培訓基地、國家級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培訓基地。當前,學校建設寧夏職業技術大學,經教育部同意已納入寧夏回族自治區高校設置“十四五”規劃。期待您的加入,共同見證寧夏職業技術學院寧夏開放大學的發展。
一、招聘原則
(一)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三)專業匹配、人崗相適。
二、招聘對象及范圍
面向全國范圍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高層次人才。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2024年第二批自主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16名。具體招聘崗位、條件等詳見《寧夏職業技術學院寧夏開放大學2024年第二批自主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
四、招聘人員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應聘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夠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
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符合《寧夏職業技術學院寧夏開放大學2024年第二批自主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中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和相關資格條件;
年齡要求40周歲以下的應為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
人員,年齡要求45周歲以下的應為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員,以此類推,年齡以應聘人員有效身份證上的日期為準;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被開除公職的;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仍在懲戒期的;
在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案庫目前仍在懲戒期的;
定向培養人員服務期未滿或正在定向培養學習的;
普通高校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
特崗教師;
現役軍人;
新招聘(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期限(含試用期)的;
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應聘者不得報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五、招聘方式
高層次人才招聘采取面試考核方式進行,同一崗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統一進入面試環節,擇優錄取。
六、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報名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報名截止時間為8月20日;根據第一階段招聘情況,實時組織第二階段報名。
報名方式: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交報名材料。
提交材料明細: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含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階段);國內應屆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和學科成績表;國(境)外歸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自薦材料等掃描件。
提交材料要求:將提交材料命名為招聘部門+崗位名稱+姓名+#高校人才引進網#發送至nzszk@qq.com電子郵箱(二)資格初審
網上資格初審在應聘者提交報名申請7日內審核完畢,并予答復。
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與面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應聘者應對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應聘者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要保持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三)資格復審、面試
資格復審在面試前進行。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由學校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通知復審時間、地點和提交資料要求。資格復審后開展面試。面試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面試形式、內容:面試實行半結構化面試(試講+回答問題)
的方式。試講時間15分鐘,回答問題15分鐘。試講內容為與報考崗位所需專業相關的教學內容。試講主要測評面試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等。回答問題主要測評面試人員與崗位有關專業知識、學術水平、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等。
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考生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當本崗位面試人員面試成績均低于60分的,取消本崗位招聘。當面試成績出現并列時,經加試后確定。
(四)體檢
體檢工作由學校組織實施,在縣級以上綜合公立醫院進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學校或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經學校同意,可以申請1次復檢,復檢在不低于原體檢醫療機構級別的其他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學校組織實施。考察方式主要是通過調閱人事檔案、到應聘者畢業院校或原聘用單位進行實地調查,核實學歷學位,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工作能力、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發現因個人品德問題、有不良政治或誠信記錄、弄虛作假等行為且被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在公告發布之日前解除處分或超過處分期的除外),并確有事實依據,經上一級紀檢監察部門書面確認的,經學校研究確定后,取消招聘資格。
(六)公示聘用
按照面試、考察、體檢結果,經學校黨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并在校園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聘用意見;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辦理手續。學校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工作紀律及要求
(一)招聘工作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監督和管理下進行。
(二)招聘工作根據需要如對工作安排作出調整的,將及時在我校官網發布補充公告或通知并及時告知應聘者。
(三)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我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四)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無論在任何環節,凡發現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人員和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核實,取消應聘資格。
(五)招聘過程中,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或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被取消招聘資格出現的空缺崗位,該崗位不再遞補。
(六)招聘資格審查、面試、打分和分數管理等環節,在學校紀委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七)應聘者在公開招聘考試過程中如出現提供虛假資料、冒名頂替等行為,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并記入個人誠信記錄。
(八)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及相關規定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應聘者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通導致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楊老師,聯系電話:0951-2135040郵箱:nzszk@qq.com。
寧夏職業技術學院寧夏開放大學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