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對象
安置對象為2022年畢業的具有海原戶籍的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具體包括:脫貧戶、監測戶、低保戶、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及殘疾高校畢業生,且通過市場化手段難以實現就業的困難高校畢業生。
二、崗位設置
公益性崗位主要包括滿足公共利益和就業困難人員需要的非營利性基層公共服務類崗位、公共管理類崗位。
安置崗位具體包括各鄉鎮勞動保障協理員、勞動力統計調查員以及鄉鎮設置的需求崗位,各行政事業單位設置的需求崗位。
三、崗位期限
困難高校畢業生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為3年。
四、崗位補貼
困難高校畢業生公益性崗位月補貼標準按照三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1750元執行。基本養老、醫療、失業保險等社保費按照城鎮職工標準繳納,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從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用人單位代繳納工傷保險費。
五、申報、審核、安置程序
(一)個人申請
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申請城鎮公益性崗位,須持《戶口簿》、高校畢業生畢業證書、《幫扶手冊》或《低保證》、《殘疾證》等證件,向居住地的街道、鄉鎮民生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二)申報期限。2022年8月16日至8月25日。
(三)審核程序。由各鄉鎮(街道辦)民生服務中心對2022年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申請公益性崗位進行登記、審核,上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創局)復審認定。
(四)公示安置。審核認定后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根據各用人單位崗位申請信息,對公益性崗位人員予以安置。
六、不符合安置對象的人員
(一)涉嫌違法犯罪或者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調查、審查的;
(二)正在履行勞動合同的就業人員;
(三)從事個體經營或正在享受創業貸款的人員;
(四)具有營業執照(個體或企業)或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
(五)正在享受創業擔保貸款、農村婦女創業擔保貸款貼息人員。
附件2:海原縣2022年城鎮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花名冊.doc
海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8月16日
原文標題:關于安置海原縣2022年困難高校畢業生公益性崗位的公告_海原縣人民政府
文章來源:http://www.hy.gov.cn/xwzx/tzgg/202208/t20220816_36735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