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2019年全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聘特崗教師面試工作的通知》寧教師[2019]166號相關規定,對擬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將進行資格復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9年8月18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二、資格復審地點
吳忠市利通區教育局五樓會議室(吳忠市利通區朝陽東街111號 3號樓)
三、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提供的材料
對照《招聘公告》要求,復查考生的身份證(尤其是涉及加分政策的考生)、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報名信息表、準考證、報考地方特崗人員的戶口簿。
證件審驗要求:
1.身份證復驗:按招聘條件復核出生年月、身份證號、民族、相片是否與準考證、報名信息表上一致。報考寧夏地方特崗教師的必須是寧夏戶籍,需提供戶口本。
2.畢業證復驗:資格復查中沒有畢業證的一律不合格,復查中需提供畢業證原件和學籍在線報告、學歷在線報告。專科師范類的考生需提供畢業證和學籍成績單(原件或加蓋印章的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復驗:根據考生所持教師資格證學段、學科,對照報考職位學段、學科要求進行審驗。持幼兒園教師、中職實習指導教師、高校教師資格證者不得報考特崗教師。
4.在資格復查中因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等原因造成人員不足的,由利通區特崗計劃實施領導小組及時報自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從該崗位達到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人員中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仍須按照以上要求進行資格復審)。
5.在資格復查中,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律取消招聘資格。
6.以上證件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報名信息表一式兩份交審查人員。兩張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填報資格審查表時用)。
四、有關要求
1.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特崗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應聘者不符合報考條件,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2.應聘者應要求按時參加資格復審,并保持電話暢通,因電話不暢通導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聯系電話:0953-2665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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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忠市利通區教育局
2019年8月15日
原標題:2019年利通區招聘特崗教師資格復審公告
文件來源:http://ltq.wuzhong.gov.cn/xwzx/gsgg/201908/t20190815_16655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