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青銅峽市公證處(以下簡稱市公證處)是青銅峽市司法局下屬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為滿足市公證處公證服務發展需求,現委托吳忠市利通區融眾公務用車與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證人員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公開招聘、統一考試、擇優錄用。
二、崗位及人數
公證員2名,公證員助理3名。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公道正派,遵紀守法,品行良好。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2.因故意犯罪或者職務過失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被吊銷公證員、律師執業證書的;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崗位要求
(一)公證員崗位要求
1.年齡:公證員需年滿25周歲且不超過55周歲(1970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2.崗位要求:已取得公證員執業證,熟悉公證業務、具備執業操守,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執業過程中無不良記錄并能正常執業。
(二)公證員助理崗位要求
1.年齡:公證員助理人員年齡35周歲以下(1990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2.學歷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或者《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實施前已取得學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應學歷的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并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若已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A證),筆試成績加3分,年齡放寬至45周歲。
五、招聘程序及辦法
本次公證人員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公開報名(含資格初審)、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證人員公告通過吳忠市利通區融眾公務用車與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或青銅峽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25年8月29日9月5日,工作日期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1)吳忠市利通區融眾公務用車與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利通區古城路74號,中國人民銀行吳忠市分行正對面)。(2)青銅峽市司法局202室(青銅峽市裕民街道銀河街29號)。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報名流程:報名人員填寫《應聘人員報名表》(下載方式:從招聘公告最后頁小程序或青銅峽市人民政府網站下載)及提供相關資料;吳忠市利通區融眾公務用車與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步審核。
5.報名需提供資料:(1)《寧夏回族自治區青銅峽市公證處2025年公開招聘公證人員報名表》(提供電子打印版1份,如實詳盡填寫,注明應聘崗位,張貼照片處插入電子版照片打印)(2)1寸近期免冠白底照片2張;(3)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正反面)、戶口簿(戶主頁及本人頁);(4)無犯罪記錄證明(所在地派出所);(5)畢業證、學位證及學信網打印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6個月以內);(6)公證員執業證和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僅限公證員)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7)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需提供備案生效的勞動合同及社保繳費憑證;(8)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詢報告(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綜合查詢被執行人-輸入個人信息-全國范圍查詢結果-打印網頁)。
以上材料報名時需攜帶原件并提交復印件一份,現場核驗原件。
6.相關說明:每位報名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須如實填報個人真實信息。如發現與招聘崗位要求不符,取消報名資格。
(三)考試形式
公證員只進行面試(開考比例為1:2,未達到開考比例,經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可按照實際報名人數進行面試)。公證員助理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
1、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習近平法治思想及黨和國家方針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基本法律常識、公證專業知識、公文處理、寫作等。(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2、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人員名單發布前,如有報考人員放棄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員名單發布后,出現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主要對理論素養、表達應變能力、思維能力、業務能力及實操等進行測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成績計算。考生總成績分值為100分。總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項)50%+面試成績50%(分數取小數點后兩位)。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的優先聘用。(五)體檢。按照1:1的比例確定崗前體檢,需在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公立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標準執行,體檢產生的費用由個人承擔。體檢不合格人員,取消招聘資格,根據缺額數量,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六)體檢合格人員考察。由青銅峽市司法局、公證處組織,吳忠市利通區融眾公務用車與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配合,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因考生自愿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空缺時,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七)公示。對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在吳忠市利通區融眾公務用車與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和青銅峽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滿擬錄用人員應當在接到報到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到青銅峽市公證處辦理入職手續,逾期未報到的,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六、薪酬待遇
擬錄用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工資按照試用期相關標準執行。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到公證員崗位、公證員助理崗位,薪酬待遇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青銅峽市公證處經費管理及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七、注意事項
(一)招聘期間應聘者應保持通訊方式暢通,以便電話形式通知,對未進入下一環節的考生不再通知。對于不接聽考務電話或不回復考務短信者,視為棄考。
(二)本次報名采取承諾制,應聘人員需對應聘資料和個人情況的真實性負責,偽造、涂改證件和證明,填報不實、弄虛作假者,考試過程中作弊,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相應考試資格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應聘資格;已錄用的,取消錄用資格,根據缺額數量,按照考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考試過程中作弊,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相應考試資格者,取消招考資格。
(四)本次公告未盡事宜按國家、自治區、吳忠市有關規定執行。
聯系人:馬先生
聯系電話:0953-2139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