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按需設崗、以崗聘任、在崗領補、有序退崗的管理機制,進一步解決我縣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農村殘疾人、農村大齡(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就業困難等人員,現面向賀蘭縣轄區進行招聘。
二、招聘條件
(一)鄉村公益性崗位援助對象
具有我縣農業戶籍,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以賀蘭縣鄉村振興局的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為準,農村殘疾人、農村大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且有就業能力的就業困難人員。
(二)不符合公益性崗位援助人員
1.涉嫌違法犯罪或者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調查、審查期間的;
2.家庭成員中有享受過公 益性崗位的;
3.一戶中不得有兩人及以上人員享受公益性崗位;
3.安置公益性崗位后自動放棄的;
4.正在履行勞動合同的就業人員;
5.從事個體經營或正在享受創業貸款的人員;
6.無就業意愿、無就業能力的人員。
三、安置崗位
鄉村公益性崗位,主要包括鄉鎮、村委配備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專員(含就業服務專員)、鄉村生態護林員、河(渠)道維護員、保潔員、養老服務員、移民社區服務人員、鄉村學校安全員、公益設施管理員等從事鄉村公共服務類崗位。
四、在崗待遇
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在崗待遇以所在地級市上年度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按月發放,并通過政府采購的方式確定商業保險經辦機構,為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統一購買不高于50萬元額度的商業意外傷害保險。
五、申報程序
(一)個人申請
符合鄉村公益性崗位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持身份證明及戶口本向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提出申請。
(二)基層審核
由民生服務中心、村委會對申請公益性崗位人員資料進行初審,審核合格的,將人員名冊及相關資料報當地人力資源保障部門。
(三)公示審定
賀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依據鄉鎮審核情況,研究確定擬安置人員,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予以安置。
六、具體要求
1、報名人員要本著誠信的原則進行申報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提供就業狀況不實或虛假申報的,發現后直接取消報名資格。
2.鄉村公益性崗位每戶家庭只能安置1人,不得一戶安置多人。
3、安置到服務單位的公益性崗位人員要按時報到,并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協議,不服從安排或不按時到服務單位報到的,取消安置資格。
七、報名方式
1、報名地點:戶籍所在鄉鎮、村委會
2、報名咨詢電話:
立崗鎮 8521603 |
習崗鎮 8064880 |
金貴鎮 8986091 |
洪廣鎮 8991819 |
常信鄉 8983162 |
南梁臺子 2178226 |
暖泉農場 8950665 |
京星農牧場 8878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