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寧夏衛生健康職業技術學院師資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政辦規發﹝2023﹞9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學院教育教學實際,現就寧夏衛生健康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自主公開招聘編制外專職輔導員及行政輔助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突出政治標準;
(三)專業匹配、人崗相適。
二、招聘崗位
寧夏衛生健康職業技術學院計劃面向社會自主公開招聘編制外專職輔導員及行政輔助人員10名。具體范圍、條件等詳見《寧夏衛生健康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自主公開招聘編制外專職輔導員及行政輔助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試考核的方式進行。
四、招聘條件
(一)招聘范圍
采取公開報名方式,面向全國招聘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二)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無國(境)外永久居留權;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夠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
4.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0年9月9日至2007年9月9日期間出生)。
5.具備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服從組織安排;
6.符合《寧夏衛生健康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自主公開招聘編制外專職輔導員及行政輔助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中各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仍在懲戒期的;
5.在校期間因學術造假、行為不端、舞弊等各種違紀違法行為受過處分處理的人員,或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違規違紀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案庫目前仍在懲戒期的;
6.定向培養人員服務期未滿或正在定向培養學習的;
7.在校或者工作期間受過處分的,以及因成績不合格延長學制畢業的;
8.現役軍人;
9.寧夏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已招聘的特崗教師,公告發布之日后辭職、辭退、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的區內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10.普通高校在讀的全日制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寧夏衛生健康職業技術學院微信公眾號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8:30至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18:00,應聘者須在以上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報名。
2.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日期內將有效身份證、《寧夏衛生健康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自主公開招聘編制外專職輔導員及行政輔助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電子照片、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學歷在線認證報告》或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部分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等各類材料掃描件(PDF格式)發送至電子郵箱nxwsjkzyjsxy@163.com(以“姓名+報考崗位名稱”命名發送)。
應聘者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偽造有關證件、材料,隱瞞信息、填報虛假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并根據違規事實,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三)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一般在應聘者提交報名申請1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并通過電子郵件通知資格審核是否通過。未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可以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核且沒有改報其他崗位的考生視為棄考,應聘者通過資格審核后,報名結果即被正式確認,不能再調整改報其他崗位。
(四)面試
1.面試方式根據實際和崗位需求,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者與崗位相適應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內容。
2.面試前五日,通過寧夏衛生健康職業技術學院微信公眾號發布面試公告,明確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等內容。
3.報名人數超過30人的崗位,將在面試前增加一輪筆試,根據筆試合格人員成績排名,由高到低取前30名參加面試,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進入面試。
4.面試開考比例(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一般為3:1。降低開考比例、減少招聘名額或者取消招聘崗位的,經寧夏衛生健康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在寧夏衛生健康職業技術學院微信公眾號進行公告。報考崗位被取消的,通知應聘者,應聘者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沒有改報的,視為自行放棄。
5.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取消應聘資格。
6.面試成績按照四舍五入原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7.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當天在寧夏衛生健康職業技術學院微信公眾號進行公布。
(五)體檢
1.根據面試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
2.體檢由寧夏衛生健康職業技術學院按照規定統一組織實施。
3.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事業單位相關行業對身體有職業準入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4.應聘者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體檢項目。未按要求完成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5.應聘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寧夏衛生健康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以申請復檢一次。復檢應安排在不低于原體檢醫療機構級別的其他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6.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應聘者申請復檢的由應聘者承擔相關費用。
7.體檢合格的應聘者確定為考察人選。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寧夏衛生健康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進行考察。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應聘者的應聘資格進行復審。
3.考察中發現應聘者存在本方案中所列不得應聘相關情形的,不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以及其他不宜進入事業單位工作的,經寧夏衛生健康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取消應聘資格。
(七)公示及聘用
1.根據面試、體檢結果,經寧夏衛生健康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寧夏衛生健康職業技術學院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規定辦理入職手續,學院與受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經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個星期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2.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關于崗位遞補
(一)遞補情形
在體檢、考察、公示階段因應聘者自愿放棄或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崗位,以及因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或不符合聘用條件,核實后取消應聘資格,出現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面試成績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的應聘者中按規定依次遞補。
(二)不遞補情形
考察合格的人員名單公示公告發布后,出現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七、關于崗位及薪資說明
(一)本次招聘崗位均為合同制。
(二)薪資結構:參照自治區事業單位聘用編制標準核定,簽訂《勞動合同》起即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
八、其他事項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寧夏衛生健康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二)招聘工作根據需要對工作安排做出調整的,將及時在寧夏衛生健康職業技術學院微信公眾號發布補充公告或通知,請廣大應聘者予以關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及相關規定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招聘工作中需要回避的,工作人員應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相關要求提出回避。
(五)應聘者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通導致學院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承擔。
(六)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咨詢電話:0952-5819002
舉報電話:0952-5819003
附件1寧夏衛生健康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自主公開招聘編制外專職輔導員及行政輔助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docx
附件2寧夏衛生健康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自主公開招聘編制外專職輔導員及行政輔助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docx
附件3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參考目錄及有關專業目錄查詢網址.wps
寧夏衛生健康職業技術學院
2025年9月9日
原文標題:寧夏衛生健康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自主公開招聘編制外專職輔導員及行政輔助人員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