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寧縣綜合執法局關于招聘綜合執法輔助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人民政府批準,永寧縣綜合執法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綜合執法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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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名額
公開招聘綜合執法輔助人員15人(因工作需要,主要工作地點為室外,工作較為繁重,需24小時進行倒班,適宜男性)。
二、工作崗位
永寧縣綜合執法局綜合執法輔助崗位,主要工作職責為參與卡點疫情防控、夜間渣土巡察、河湖水系巡察,城市管理協助執法等室外工作。
三、招聘原則及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和辦理聘用手續的步驟公開招考,擇優聘用。查看更多國企、央企、事業單位、公務員招聘招考資訊請關注微信公眾號《國聘通》。
四、招聘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綜合執法工作,富有正義感和社會責任感。
(二)現實表現好,無違法犯罪行為。
(三)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體貌端正,視力良好,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傳染病病史。
(四)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6月2日至2004年6月2日期間出生),具有永寧縣戶籍。
(五)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退役軍人學歷可放寬至高中)。
(六)退役軍人、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戶籍不在本縣的;
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3.有違法犯罪前科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曾因違反綜合執法系統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8.其他不宜從事綜合執法輔助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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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2022年6月6日至6月17日(上午8:30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8:00分,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報名地點:永寧縣綜合執法局辦公室(永寧縣寧和北街65號中心敬老院一樓);
(三)報名要求:報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原件、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進行現場確認,并附復印件各一份;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張(藍底);本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1份;符合條件的退伍軍人,還需攜帶本人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填寫《永寧縣公開招聘綜合執法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報考者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考試或者錄取資格。
六、考試內容、程序、時間及成績計算辦法
(一)考試內容
1.筆試內容
(1)筆試考試內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銀川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銀川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城市管理相關政策。筆試分值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