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就業優先導向,健全就業促進機制,進一步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全力做好穩就業保就業工作,根據《自治區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下達2023年全區就業創業工作目標任務的通知》(寧就業領導小組辦發〔2023〕2號)文件精神,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
(三)堅持幫扶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原則。
二、安置崗位及名額
寧東鎮依據公益性崗位招聘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安置2023年全區就業創業服務工作目標任務中寧東管委會公益性崗位指標20個,擬補充安置2022年因退崗產生的空缺指標3個,2021年因退崗產生的空缺指標4個,本次共計安置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27名。
三、招聘條件
(一)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
公益性崗位安置具有寧東鎮戶籍或者寧東鎮常住居民,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愿望,持《就業創業證》和《戶口簿》的下列就業困難人員:
1.寧東鎮“十三五”勞務易地移民;
2.城鎮長期無業人員:指登記失業連續6個月(含6個月)以上的失業人員;
3.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指區內外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院校、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畢業生;
4.零就業家庭人員:指以家庭為單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需求的家庭成員均進行了失業登記的人員;
5.有勞動能力殘疾人員:指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需求且持有殘疾證明的人員;
6.戒毒康復人員、刑滿釋放和社區服刑人員;
7.部隊隨軍家屬:指經軍隊師(旅)級單位政治機關批準持有隨軍家屬手續,失業的現役軍人配偶;
8.復員退伍軍人:指已退出現役,失業的復員退伍軍人;
9.失地農民:指具有寧夏戶籍,家庭承包地全部被征用或者人均耕地川區在0.5畝以下、山區在0.8畝以下的農民;
10.進城務工人員:進城務工6個月以上失業且在我鎮辦理居住證的農民;
11.低保家庭人員:正在享受低保待遇并已進行失業登記的人員。
(二)不符合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
1.涉嫌違法犯罪或者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調查、審查期間的;
2.正在履行勞動合同的就業人員;
3.安置公益性崗位后自動放棄的;
4.家庭成員中有正在公益性崗位服務期的;
5.從事個體經營的;
6.無就業意愿、無就業能力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地點:寧東鎮各村(社區);
2.報名時間:2023年4月10日—4月14日;
3.報名要求:此次報名必須由本人持身份證、《就業創業證》《戶口薄》或《居住證》原件等相關材料,到所屬村(社區)填寫《寧東管委會公益性崗位就業申請表》。
(二)資格審查
由村(社區)、寧東鎮人民政府進行初審,報寧東基地管委會社會事務局復審認定。審核通過人數超過27人,由寧東鎮人民政府組織面試,若審核通過人數不足27人,不再組織面試,直接予以安置。
(三)面試
面試采用半結構化方式進行,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由寧東鎮綜合辦公室提前通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
(四)體檢
體檢工作由寧東鎮綜合辦公室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文件和規程執行,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
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依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遞補。
(五)公示
擬招錄人員將在寧東基地管委會官網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六)審批和錄用
公示無異議后,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報寧東基地管委會社會事務局審批后,辦理相關手續。合同簽訂期限由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2023年20名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簽訂3年勞動合同,2022年3名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簽訂2年勞動合同,2021年4名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簽訂1年勞動合同。本次招聘成績于2023年12月31日前有效,在此期間如本次招聘錄用人員辭職,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辦理相關補錄手續,不再另行組織招聘。
政策咨詢電話:??0951-3093611
監督舉報電話: ?0951-3093621
附件:寧東管委會公益性崗位就業申請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