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公益性崗位托底保障作用,幫助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實現穩定就業,根據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寧人社規字〔2024〕2號)及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下達2025年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公益性崗位指標(第一批)的通知》要求,現就原州區2025年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城鎮公益性崗位招錄工作公告如下:
一、安置對象
本次安置對象為具有原州區戶籍、2025年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零就業家庭人員:法定勞動年齡內家庭成員均處于失業狀態的城市居民家庭,且已登記失業的人員;
2.殘疾人員:持有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人員;
3.低保家庭人員:在民政部門低保管理系統登記備案,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員;
4.脫貧人口。
二、計劃安置人數及崗位期限
本次計劃安置51人,服務期限為3年。
三、崗位職責
城鎮公益性崗位主要從事社會公共服務、社區公益性服務和部門(單位)后勤保障服務等工作。
四、實施步驟
(一)組織報名(2025年11月10至11月14日)。
由本人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殘疾人員另需提供本人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脫貧人口另需提供幫扶手冊原件及復印件、低保家庭人員另需提供低保證明)到原州區就業創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報名登記(地址:原州區人社局一樓大廳4號窗口)。
(二)審核并擬定招聘人員(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19日)。
由原州區就業創業和人才服務中心依據相關文件精神,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復審,建立公益性崗位人員安置排序機制,按年齡從大到小順序確定擬安置人員。
(三)公示(2025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
對擬安置人員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如對安置對象存在異議,經調查核實不符合安置條件的取消安置資格,并順延遞補。
(四)安置。
公示結束后,根據用人單位需求進行安置,12月份上崗。
固原市原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