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寧夏回族自治區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現將原州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人員確定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從達到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的考生中,按照筆試人數與招聘崗位所招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經資格復審不符合資格條件或自愿放棄者取消面試資格,并由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在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資格復審材料送審時間和地點
復審時間及地點 | 復審崗位名稱及崗位代碼 |
9.10(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原州區人社局4樓416會議室 | 原州區寨科鄉中心衛生院專業技術崗(052001)原州區寨科鄉中心衛生院專業技術崗(052002)原州區張易鎮中心衛生院專業技術崗(052004)原州區張易鎮中心衛生院專業技術崗(052005) 原州區炭山鄉衛生院專業技術崗(052006) |
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擬進入面試人員是否具備報考資格條件,是否符合筆試加分條件。具體為:
1.身份證、準考證。
2.戶口本。
3.畢業證、學位證、職業資格證。考生須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信網在線學歷驗證報告。請考生提前準備,積極配合。
4.烈士的配偶或子女資格復審時,需要提供《革命烈士證明》和能夠證明與烈士關系的材料;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須提供(市)區及以上黨委、政府或自治區有關部門提供的“因公犧牲人員證明”和能夠證明與其關系的材料。
以上證明材料必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凡弄虛作假的,取消復審資格。
三、注意事項
1.應屆高校畢業生在資格復審結束前尚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出具所在院校簽章的相關證明,相關證明須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一致;相關證明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不一致的,以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為準。請考生如實填寫,提前做好相關準備。
2.復審時,若考生自行放棄,需提供紙質放棄聲明,親筆簽名,原件或傳真給審核人員留存,以備之后所需。
3.考生在資格復審結束時(9月10日18:30前)仍未向招聘單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應試資格。
4.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及之后各環節的公示在原州區政務網站上發布,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不再遞補。請考生隨時關注該網站并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暢通。為便于聯系管理,請考生務必保持電話暢通,因聯系方式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擔。各位考生在收到電話或短信通知后應積極配合,及時回復。并請考生隨時關注原州區政府網站。
在審核過程中如發現有不符合崗位條件者,取消該考生的面試資格??忌缬挟愖h,可在資格復審期間提出書面申訴。
咨詢電話:0954-2667680
附件:1.寧夏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
2.2020年原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非中小教)工作人員資格復審花名冊
固原市原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9月7日
附件下載:
3.【復審公告】附件1:2020年原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小教)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3.【復審公告】附件2:2020年原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非中小教)工作人員資格復審花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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