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參加自治區 2024 年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的 12 個崗位擬進入面試的人員共 44 人(具體名單見附件 1)。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24 年 6 月 1 日(上午 8:30~12:00),資格復審采用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
地點:寧夏職業技術學院新校區競勤樓四樓 4B17 會議室。
聯系人:任老師 安老師
咨詢電話:0951-2135149
三、資格復審提供的材料
1.應聘者須提供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2.往屆高校畢業生及目前已經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應屆高校畢業生須提供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3.國內 2024 年應屆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時間截止 2024年 7 月 31 日前,目前尚未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以及由學校教務或研究生管理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的畢業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4.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一式兩份)。
5.政治面貌要求為中共黨員的職位,須提供本人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證明材料原件。
6.要求具有資格證書的職位,須提供相應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7.要求本科專業的崗位須同時提供本科學歷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8.《寧夏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者資格復審表》(附件 2),需認真填寫表格內容并正反打印(一式兩份)。
四、其他
1.請應聘者按通知要求,攜帶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按時進行資格審查,因證件及證明材料不齊全的,不予資格審核,逾期不再受理。
2.資格復審實行應聘者信息誠信承諾制,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3.在資格復審階段,因不符合資格條件或應聘者自愿放棄出現的空缺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的應聘者中,由到低分依次遞補。
4.應聘者應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因聯系方式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承擔,凡在資格復審時間截止時仍未向我校提供證件及有關證明材料的,視為棄權。
5.若應聘者本人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他人(只限一人)持委托書及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相關復審材料原件、復印件進行資格復審。
附件【附件1:寧夏職業技術學院 寧夏開放大學2024年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1).pdf】
附件【附件2:寧夏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者資格復審表(1).doc】
(正反打印)
寧夏職業技術學院 寧夏開放大學
2024 年 5 月 28 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