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青年就業見習工作已經開始,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見習對象
見習對象為具有寧夏戶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包括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及具有寧夏戶籍年滿16-24歲失業青年。
上述青年的身體健康條件應符合見習崗位要求,并在戶籍所在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每名見習青年只能參加一次就業見習。
二、見習期限
見習期限一般為3至12個月。見習活動期滿后,見習者自主擇業。
三、見習待遇及經費保障
見習期間,見習人員的基本生活補貼參照本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目前固原市標準為1900元/月。原州區就業創業和人才服務中心為見習人員統一購買不高于50萬元額度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四、見習基地申報要求
凡本轄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生產經營正常、勞動關系健全、生產安全有保障的企業和社會組織可提出見習基地申報,人社部門將安排專人辦理見習基地專審。
(一)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正常經營三年(含三年)以上、企業在職職工10人以上,遵紀守法、制度健全、管理規范;
(二)信譽良好,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用工規范,勞動關系和諧穩定,近三年內沒有拖欠職工工資、欠繳職工社會保險等不良行為,沒有涉及金融、合同、司法等糾紛案件;
(三)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具備符合國家、自治區規定的勞動保護措施和勞動安全條件,能為見習青年提供必備的工作生活條件;
(四)能持續提供一定數量適合各類見習青年的就業見習崗位,見習崗位應具備一定的技術含量、業務內容,且人身意外傷害風險較低,有利于其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
(五)須配備專人負責就業見習工作,安排實踐經驗豐富、技術水平高,有責任心的人員作為見習指導老師,有較為完備的見習計劃和考核制度;
(六)申請的企業單位,社會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上的注冊地和經營地須保持一致。
五、見習單位認定程序
(一)單位申報。提出申請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于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20日攜帶相關材料到原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樓5號窗口進行申報,需提供以下材料:
1.《寧夏青年見習基地申報表》(附件1)(一式三份);
2.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
3.企業情況簡介;
4.見習培訓計劃和見習管理措施;
5.經辦人身份證;
6.單位參保人員名單及當月社保核定單。
(二)考察審核。
原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企業經營場所、見習制度、培訓條件、師安配備、勞動關系等進行考察評估和審核,研究確定為見習基地,并及時將評估審核結果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
(三)公示公告。原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經審核認定具備青年就業見習條件的企業,通過門戶網站等媒體向社會公示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四)協議簽訂。原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經公示無異議的單位,簽訂《寧夏青年就業見習基地服務協議書》(附件2),見習協議有效期為1年,期滿經考核評估合格的,可直接續簽下一年見習協議開展見習活動;
(五)單位授牌。原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認定的青年就業見習單位統一授牌,牌匾內容: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原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青年就業見習單位。
六、見習單位職責
(一)負責建立健全見習計劃、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等制度機制,落實各項見習政策規定,合理設置見習崗位,建立見習青年基礎臺賬;
(二)負責青年見習期間安全生產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加強對見習青年的安全教育、培養和管理;
(三)應按規定第一時間與見習青年簽訂《寧夏青年就業見習協議書》(附件3)、辦理相關手續,不能以健康、學歷、專業為理由設置門檻,不得通過面試等方式確定人員,不得以營利為目的違規組織見習;
(四)負責見習青年每月考勤與考核,每月按時在寧夏公共招聘網上傳考勤表;如有見習青年與見習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提前離崗,及時向原州區就業創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報告;見習期滿后,根據見習青年實際表現和工作成績進行考核,出具見習鑒定;
(五)見習單位不得安排見習青年到見習單位注冊地之外的市、縣(市、區)的分支機構參加就業見習,不得以學習、外借等方式安排見習青年到其他單位參加就業見習,不得安排見習青年從事政府購實服務項目和第三方勞務派遣等業務。
(六)見習單位每月對見習青年進行考勤,作為見習青年當月生活補貼發放依據;青年見習期間每月考勤不得出現漏報、錯報、延報等現象,出現此類情況,見習單位要向原州區就業創業和人才服務中心書面說明情況,并向見習青年做好解釋工作。
(七)見習單位積極留用見習期滿人員,見習期間或期滿后被見習單位正式錄(聘)用的,見習單位應及時與見習青年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見習人員在見習期間可自主聯系就業單位或靈活就業,因自主就業或身體狀況等原因終止見習的,應及時填報《青年就業見習終止登記表》(附件4),報原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停發生活補貼。
(二)見習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接解除與見習單位簽訂的《寧夏青年就業見習基地服務協議書》(附件2),并收回牌匾:
1.每年檢查考核評估不合格的;
2.連續6個月未吸納見習青年的;
3.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見習青年發生重大意外傷害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拒不整改的;
4.向見習青年變相收取各種費用或押金、出現有責投訴、違規外派見習青年的;
5.見習青年見習期間,見習單位與見習青年簽訂聘用或勞動合同后,未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報告,致使見習青年冒領生活補貼的(見習青年冒領生活補貼的由見習單位負責退回)。
6.經查實,弄虛作假、虛報冒領見習指導管理費、見習補貼資金的,退回其違規領取的補貼資金。5年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受理其申報見習單位的申請,情節比較嚴重的,按規定交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聯系電話:0954-2034252
聯系地點:原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樓5號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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