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面試、體檢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人數
本次共招聘審批管理局窗口工作人員12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形式
本次人員招聘形式為隆德縣審批管理局(用工單位),以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形式委托寧夏德仁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服務與勞務派遣機構)招聘,并按勞務派遣用工形式提供相應的服務及管理。
四、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
2、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體貌端正;無紋身、無過渡染發、無彩妝及染甲、無明顯疤痕(男性不得打耳釘,留長發)。
3、具有隆德縣戶口;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1年8月9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4年8月9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
6、熟悉計算機操作及辦公軟件應用,能熟練打字、排版和進行網絡化辦公。能講標準、流利的普通話,口齒清晰;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處分期間的人員;
4.涉嫌違法犯罪或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調查、審理期間的人員;
5.正在履行勞動合同,且無法即時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的;
五、招聘程序和步驟
(一)報名
1、報名日期:2019年8月16日(星期五)至8月17日(星期六);
2、報名時間: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隆德縣審批管理局一樓
4、報名咨詢電話:潘主任 13309577560
5、報名方式:應聘者本人現場報名。
6、需提供資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居民戶口本原件及戶主頁、本人頁的復印件;
(2)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
(4)報名時提交兩份《隆德縣審批管理局公開招聘窗口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一),并在報名表處粘貼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二)資格審查
根據報名人員基本情況,由寧夏德仁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負責審核,符合條件者發放《準考證》,準予參加考試。《準考證》發放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
1、筆試:筆試內容為行測和申論。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內容。
3.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于考試結束當日在寧夏德仁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公眾號公布。
4、筆試及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體檢
1、本次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 50%+面試成績×50 %】確定,總成績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將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2、確定擬招聘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要求進行。不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體檢或參加考核資格并依次遞補。體檢醫院、時間另行通知
3、體檢合格人員即可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4、擬聘用人員提供本人居住地派出所無犯罪記錄證明。
5、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五)公示
對經過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初定人選名單在寧夏德仁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公示,公示期間如有群眾反映問題經查實后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
六、招聘須知
1、應聘人員不遵守本次招聘相關要求,或不服從寧夏德仁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相關人員招聘組織管理(包括不提供相關證明、發布與招聘有關的不當網絡言論等)的,隨時終止應聘資格。
2、應聘人員資格審查未達到要求或提供虛假應聘資料的,發現后隨時終止應聘或取消聘用資格。
3、應聘人員不按時或按規定完成本次招聘任何程序的、可視為自動放棄。
4、應聘人員體檢、考察環節發現存在不符合招聘條件及相關要求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遞補。招聘者被聘用后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調解決。
5、應聘報名時按要求提交的證件(證書)復印件或照片等作為存檔資料,不予返還。
七、勞動保障
1、聘用人員與寧夏德仁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簽定《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3個月,合同期滿可根據用工單位需求及本人意愿決定是否續簽。
2、寧夏德仁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依法為聘用人員按照當地政府部門規定標準繳納“五險”(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五險”中涉及個人社保費用從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3、聘用人員工資標準依據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和市隆德縣審批管理局相關規定執行。
本次錄取的擬聘用人員,由寧夏德仁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用人單位)將擬聘人員派往用工單位上崗試用。按《勞動法》規定,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由寧夏德仁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解除擬聘用關系,試用期滿合格的人寧夏德仁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將按規定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正式派往用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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