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政辦規發〔2023〕9號)等有關規定,現就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康復中心(寧夏康復醫院)2025年自主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共設置34個工作崗位,計劃招聘43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崗位、任職資格及相關要求詳見《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康復中心(寧夏康復醫院)2025年自主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夠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責;
4.副高級及以上職稱崗位45周歲(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中級職稱崗位40周歲(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初級職稱且碩士研究生崗位40周歲(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體年齡以《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康復中心(寧夏康復醫院)2025年自主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為準;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康復中心(寧夏康復醫院)2025年自主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中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仍在懲戒期的;
5.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仍在記錄期的;
6.定向培養人員服務期未滿或正在定向培養學習的;
7.新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
8.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9.普通高校在讀的全日制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
10.已招聘的特崗教師;
11.現役軍人;
12.與招聘事業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者,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一)招聘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崗位,采取考核面試方式招聘。
(二)其余崗位采取筆試+面試方式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https://www.nxpta.com)、寧夏公共招聘網(http://www.nxjob.cn)、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官網(https://www.ndpf.org.cn)、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康復中心官網(https://www.nxcjrkfzx.org.cn)公開發布。
(二)報名方式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25年10月9日8:30至10月14日18:00。應聘者須在以上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報名,10月14日18:00報名系統準時關閉。
2.報名方式。采取線上報名方式,應聘者訪問報名系統(http://bm.cptae.com/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s_pcid=ojhyM4hpPmnnL7YiSbUy1O6UMHw6A/jQ),詳見《寧夏殘疾人康復中心自主公開招聘報名指南》(附件2)。應聘者請認真閱讀并簽署《誠信承諾書》,按照要求填寫本人報名信息,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應聘者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偽造、涂改報名材料或報名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取消本次應聘資格。
(三)資格初審
按照招聘崗位條件及招聘要求,對應聘者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應聘者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在報名截止前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且未在報名截止前改報其他崗位的,視為放棄。如應聘者在最后一個報名日提交報名信息,因不符合該崗位報考資格條件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截止后,應聘者不能再申請改報其他崗位,視為放棄報名。
寧夏殘聯自主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招聘崗位條件及招聘要求,將通過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官網、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康復中心官網向考生告知初審結果。
(四)筆試
筆試開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通過資格審核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崗位。對特殊行業、緊缺專業、學歷層次要求高或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寧夏殘聯自主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并報招聘方案備案部門審核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按實際報考人數開考。
筆試科目與類別。筆試科目均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各100分,總分200分。筆試時限120分鐘。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前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應聘者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戶籍證明等不作為有效證件)參加考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丟失準考證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應聘者承擔。
(五)資格復審
對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應聘條件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面試前復審。由寧夏殘聯自主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資格復審通知,明確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參加資格復審人員等事項。統一收取擬進入面試人員的相關資格證件和材料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的應聘者取得面試資格。擬進入面試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人員一并進入資格復審。
面試人員在達到筆試成績最低分數控制線的人員中,按照面試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經寧夏殘聯自主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并報招聘方案備案部門審核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資格復審合格的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官網、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康復中心官網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
(六)面試
面試公告將提前5日在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官網、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康復中心官網發布。
面試采取結構化或半結構化方式進行。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評綜合素質,包括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處理人際關系能力、應變能力、邏輯思維、言語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要素。半結構化面試除測評綜合素質外,主要測評與崗位有關專業能力和技能、技術水平,測評可結合崗位需求實際采取專業能力筆試、說課試講、技能測試、實際操作等方式進行。
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取消應聘資格。
面試成績將于面試結束當天,在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官網、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康復中心官網向社會公布。
(七)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考核形式為筆試+面試的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核形式為面試的崗位,總成績等于面試成績。
總成績按照四舍五入原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總成績相同的,通過一定方式組織加試。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寧夏殘聯自主公開招聘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公開招聘要求組織實施。
1.體檢
體檢須到公務員錄用體檢指定醫療機構,應聘者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體檢項目,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定向招聘殘疾人另行確定)。
招聘單位或應聘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寧夏殘聯自主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以申請復檢一次,復檢應安排在不低于原體檢醫療機構級別的其他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者申請復檢的,復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體檢合格的應聘者確定為考察人選。未按要求完成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2.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與考察人選面談等方法,廣泛了解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學習表現、個人誠信等情況,并對應聘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察中發現應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應聘相關情形的,不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以及其他不宜進入事業單位工作情形的,經寧夏殘聯自主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取消應聘資格。
因涉嫌違紀違規正在接受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可暫緩作出考察結論。自暫緩作出考察結論之日起90日內,上述調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終結的,一般應終止招聘程序。
(九)公示及聘用
1.公示。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官網、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康復中心官網公示不少于7日。對反映的問題經查實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個工作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提請寧夏殘聯黨組審定,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招聘手續。
2.聘用。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崗位遞補
(一)遞補情形
1.在資格復審階段,不符合資格條件或自愿放棄出現的空缺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的應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在體檢、考察、公示階段因應聘者自愿放棄或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崗位,以及因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或不符合聘用條件,核實后取消應聘資格,出現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面試成績均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應聘者中,根據考試總成績按規定依次遞補。
(二)不遞補情形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聘用批復文件印發之日起,出現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六、相關要求
(一)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寧夏殘聯自主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二)招聘條件、方式、時間等若有變動和調整,以報名網站公開發布的招聘補充公告為準。
(三)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及相關規定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凡與招聘單位相關人員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第六條所列親屬關系的人員,必須回避。評委和工作人員如有涉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第二十七條情形的,均應回避。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有親屬關系的,應當在報名時主動報告。
(五)應聘者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通導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承擔。
(六)考生請密切關注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官網、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康復中心官網發布的招聘考試、資格審核、筆試、面試、聘用等相關通知。
(七)咨詢電話:09518629091、09518629107,接受政策咨詢的時間為公告及報名期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系統技術咨詢電話4000010370,接受系統技術咨詢電話的時間為公告及報名期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八)舉報電話:09515915575(自治區紀委監委駐民政廳紀檢監察組)、09515668831(自治區殘聯機關紀委)。
附件:1.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康復中心(寧夏康復醫院)自主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
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自主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