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根據《公告》規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從達到筆試成績合格線的應聘者中,根據筆試總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按照面試開考比例為3:1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的,由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者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一)資格復審時間
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2:30--6:00.參加復審人員為崗位代碼在53001—53055區間的考生。
5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6:00.參加復審人員為崗位代碼在53056—53109區間的考生。
具體面試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地點
石嘴山市惠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二樓大廳(惠農區靜安街19號,靜安二區東門對面)。
三、資格復審人員需要提交的資料
資格復審主要審核擬進入面試的應聘者是否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戶籍審核資料
1.戶口簿、有效身份證等證件,集體戶籍的報考者可提供戶籍卡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取得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前:2025年2月14日(含當日)。
2.非寧夏戶籍的區外普通高等院校寧夏生源應、往屆畢業生須提供記載本人戶口遷移信息的原戶口簿,或提供戶口遷移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原寧夏戶籍的證明。
3.非寧夏戶籍、在寧夏服務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須提供服務證書或當地組織、人事部門相關服務證明。
4.以父母(含岳父母、公婆) 、子女為寧夏戶籍資格報考的人員須提供記載父母信息的戶口簿以及派出所開具的相關證明。以配偶為寧夏戶籍資格報考的人員須提供記載配偶信息的戶口簿以及結婚證。
(二)準考證
本人準考證與身份證、戶口簿上的基本信息須一致。
(三)學歷學位審核資料
報考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并提交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打印的本人學歷查詢結果(帶二維碼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5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學位證書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31日,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出具所在院校簽章的就業推薦表及相關證明,就業推薦表、相關證明須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一致;就業推薦表、相關證明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不一致的,以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為準。留學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屬于相同專業但名稱不同的,需提供本人畢業院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和大學期間每年的課程成績單等證明材料。
(四)職業(執業)資格審核資料
按照崗位其他要求提供相關資格證。未在資格復審規定時間內提供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證明、資料的,不得進入招聘下一環節,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中小學校、幼兒園教師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應聘者能夠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筆試和面試成績單且符合其他招聘資格條件的,可以參加面試,但在辦理招聘手續前須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招聘資格。
(五)政策性優惠
申請享受優惠政策的應聘者須提供以下相關審核材料:
1.少數民族應聘者須提供身份證、戶口簿。
2.烈士的配偶或子女申請筆試加分,必須提供《革命烈士證明》和能夠證明與烈士關系的材料;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申請筆試加分,必須提供縣(區)以上黨委、政府或自治區有關部門提供的“因公犧牲人員證明”和能夠證明與其關系的材料。
3.報考“三項目”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人員需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有關材料:
報考“三項目”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人員,“三項目”人員享受定向招聘政策的有效期為5年,即必須是2020年2月14日以后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人員。凡在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錄)聘中已享受過“三項目”定向招(錄)聘政策被(錄)聘用人員,不能再次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三支一扶”大學生需要提供自治區“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頒發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西部計劃志愿者”需要提供《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自治區項目的“志愿者”憑自治區團委出具的證明)、服務地縣(市、區)以上團委出具的關于其服務年限的證明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合格證。大學生村官需要提供服務地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關于本人身份、服務年限的證明材料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合格證,退役軍人需提供《退出現役證》等。
(六)資格復審人員需提前填寫《2025年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附件2)一式2份,正反打印。近期免冠兩寸彩色照片兩張。
以上證明材料必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審核完畢后,證件原件直接退回本人,各類復印件、傳真件、證明材料一律留存。提供的材料復印件,請提前復印,按順序整理,并逐份在材料空白處標注“與原件核對一致,提供人:XX,2025年5月X日”字樣。
若本人無法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可委托他人代為復審。被委托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委托書(附件3)辦理。
四、復審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應聘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應聘者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隱瞞信息、填報虛假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并根據違規事實,依法依規追究責任,記入個人誠信記錄。
(二)若應聘者自行放棄,需提供放棄聲明(附件5),親筆簽名,原件或傳真(掃描)發送至郵箱18840959440@163.com。若應聘者所留電話無人接聽,審核人員將資格復審通知內容以短信方式告知,并要求應聘者在規定時限內回復,未按規定時限參加復審或在資格復審結束前不能提供各類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應聘資格,不得進入招聘下一環節,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三)因應聘者放棄應聘資格或經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取消面試資格者,空缺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達到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應聘者中由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合格的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之后各環節的公示在惠農區人民政府官網發布,資格復審合格的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資格復審合格的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公示公告發布后至面試結束,出現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四)應聘者為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在試用期內或現聘崗位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新招聘到縣(市、區)、鄉鎮(街道)事業單位未滿5年不得報考本縣(市、區)以外招聘崗位。滿足報考條件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相關證明材料。最低服務期限計算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
(五)應聘者應手機通訊暢通,手機號碼如有變動或有其他特殊情況,請主動與資格復審組織單位取得聯系,因無法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負責。
咨詢電話:0952-3011928(工作日8:30—12:00.14:30—18:30)
信息關聯
附 件1.惠農區202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擬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附 件2.2025年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
附 件3.授權委托書
附 件5.放棄聲明
惠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5年5月13日
(責任編輯:小今)
